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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副庭长凌闵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0-12-04 17:11:45 【字体:

汉寿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副庭长凌闵江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汉寿县纪委监委对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副庭长凌闵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凌闵江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纪国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刑庭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负直接责任、收受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此外,凌闵江涉嫌受贿罪,且是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涉嫌单位受贿罪中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汉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凌闵江开除党籍处分;由汉寿县监察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汉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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