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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汉寿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典型问题

来源:清廉汉寿 发布时间:2021-08-14 09:11:36 【字体:

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全县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贯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一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但有少数单位的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纪律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严明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崔家桥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童霞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2021年8月8日,童霞辉未合理安排专人在镇卫生院卡口值班,导致卡口出现无人值班值守的情况,在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查组指出相关问题后,仍未整改;且童霞辉未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疫情期间24小时在院值守职责。8月9日,县纪委决定对童霞辉予以立案审查,并责成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免职处理。

2.县卫健局工作人员刘寅初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2021年8月3日晚上,刘寅初在出入天济城小区时,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在值守人员多次劝说后仍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8月4日,刘寅初因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8月7日,县纪委决定对刘寅初予以立案审查。

3.沧浪街道麻园坝社区党总支书记朱为民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2021年8月7日上午,朱为民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规定,不听防疫执勤人员劝阻,在未佩戴口罩的情况下执意进入新西套市场。8月7日,县纪委决定对朱为民予以立案审查。

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靠前监督,精准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截至目前,全县18名党员干部因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失职失责等问题受到处理处分,其中,党纪立案3人,组织处理15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执行防控指令,绝不允许搞特殊、耍特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市纪委市监委“五个严禁”纪律和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防控纪律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以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为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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