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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汉寿县:剑指“三资”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清廉汉寿 发布时间:2024-01-08 15:33:41 【字体:

今年来,汉寿县纪委监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立足监督基本职责,聚焦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深入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大力遏制资源发包乱象,探索形成了一条挖掘资源潜力、实现群众渴望、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压实担子、尽锐出战,下好整体谋划先手棋

建立专班一竿到底。将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作为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重要一环,积极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组建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全程监督,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纪委监委、司法、农业、水利、农经等成员单位抽调共20人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监督、督导、指导、推进全县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具体做到“三个确保”,即指导乡镇(街道)发包合同甄别研判,确保问题清单具体;编印解除合同指导手册,确保政策依据充分;调度资源议价定价,确保价格合情合理。

完善制度规范路径。制定《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问题作为整治重点,明确牵头部室和责任单位,按照“宣传发动、澄清底子、全面清理、资源归集、资源定级、公开发包”六大步骤,推动县委完善出台《汉寿县农村集体资源整体开发利用(发包经营与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监督拟定了《汉寿县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承包合同》《汉寿县集体资源经营委托代理协议》等规范性文本,从制度上建立了村集体资源委托乡镇管理、乡镇整体委托县农投公司经营的村级资源经营管理模式,实现了资源清理规范化、资源管理标准化。

发动造势营造氛围。召开全县“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动员会,传达相关精神,县纪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县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县上下统一了思想战线,凝聚了整治共识。同时,督导各乡镇(街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召开党政联席会、全体干部会、村(居)民代表会,运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简报、横幅、印发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农村集体资源清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高频度、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摸清底子、精准推动,按下三资清理快捷键

全面清查不留死角。针对村级资源成分复杂性,督促县农经站、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职能部门,比对资源测绘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图、天然湖泊河流图等数据,结合乡村上报明细,全面核对村级资源地块,形成了由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清理专干签字确认的集体资源《一乡一书》、《一宗一档》,确保做到资源底数清、资金账目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针对村级资源发包(租赁)合同存在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条款违法违规、定价显失公正等方面的问题,督促县司法、农经等部门,对合同合法性进行评议审查、逐一甄别,依法依规予以解除问题合同。截至目前,全县共查清集体资源家底14021宗、35.43万亩,对比2019年增加3.5万亩,增长10.96%,清理解除不合规发包合同5656宗,占比99.78%,乡村两级工作收取历年呆账、死账、赖账等老欠1263万元,消化乡镇历年来寅吃卯粮和处理基础设施投入款4155万元。

科学评估不走过场。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乡镇(街道)召开村支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进行区域分类议价、定价。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区域定价情况,工作专班组织分析评定、甄别确认;对区域定价不予认可的资源,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定价,以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公示,并将确定的区域价格和评议核定价格作为发包基价。通过科学评估,山丘区资源由原来的几元、几十元每亩提高到现在的100多元至780元每亩,单宗最高涨幅近百倍;平湖区资源由原来的10多元至300元每亩提高到现在的350元至1720元每亩,单宗最高涨幅几十倍。

统一管理不出乱账。坚持问题导向,从规范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为切入口,全程监督、跟进监督,守好村集体“钱袋子”。一方面坚持公开发包。采取优质资源一律进交易平台竞价发包,一般资源采取区域内举牌公开竞价,零星资源“一对一”协商涨价发包。按照湖区发包底价不低于300元/亩、山丘区发包底价不低于100元/亩,实行价高者得,发包方式、发包过程和发包结果进行区域公开或平台网上公开,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另一方面坚持收益入库。所有发包收入一律直接打入农投公司(亿鑫公司)专户,乡镇结算收入由农投公司上解国库后,再按照发包经营与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实行县乡村三级分成,有效促进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总发包收益7883万元,溢价3125万元、增长幅度65.69%,乡平年均增长150万元,村平年均增长6.3万元,增长最多的岩汪湖镇每年可增加收益600万元。

瞄准靶子、全力出击,打出攻坚创效组合拳

勤调度,传导压力。面对农村集体资源清理工作繁重的任务、复杂的成因、尖锐的矛盾、巨大的难度,坚持定期调度,县委主要领导逢会必讲,要求逐乡指导督导、逐宗深入研判、逐个破除瓶颈,帮助乡镇出思路、定方案、硬举措。工作专班多次下到酉港、坡头、洲口等资源量大的单位现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全面梳理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并对推进迟缓、效率低下的个别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多形式,全力督导。一是开展驻点监督。将农村集体资源清理与“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相结合,选定三个村开展“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发放、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3个,处理4人。二是深化专项巡察。将农村集体资源清理纳入县委巡察乡镇工作重点内容,同步开展巡乡带村工作,以巡察监督推动质效提升。截至目前,共发现涉嫌违纪线索3条,组织处理2人。三是展示工作亮点。积极收集典型、精心编辑,按照典型推介、队员风采、案例曝光、发包进度等信息板块,编印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利用《专报》16期,及时准确传达相关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展示工作进展情况,并呈送所有县级领导审阅,发至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阅,形成了后进汗颜、奋起直追、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严查办,强化震慑。坚持“查案开路”,紧盯农村集体“三资”,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退休人员、黑恶势力强占大宗优质资源,低价承包、高价转包、牟取暴利,拒不解除合同、拒不竞价涨价、显失社会公平、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顶真碰硬、敢于亮剑、铲除沉疴。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和县扫黑办共受理线索5起,立案3起,查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7人。如,岩汪湖镇老鸦鹊湖1473亩资源,被公职人员长期低价承包、高价转包牟利、拒不解除合同、索取高额品补,合同期长达40余年,经党委申报、专班审核、线索移送、立案查处,已零成本收回产权、重新竞价发包、依纪法清缴所得、视情节给予处分,维护了社会公平、捍卫了公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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