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寿县首次清廉工程项目创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常德市推进清廉工程项目创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汉寿县纪委监委开展了首次清廉工程项目创评活动,经项目单位申报和部门推荐、行政监管部门评审以及征求财政、公安、审计等部门意见后,拟确定“汉寿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为县级清廉工程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2月25日起到3月6日止。公示期有不同意见或认为有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请以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也可拨打举报电话:0736-12388。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调查核实。
中共汉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2月25日